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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沿革


本所殯葬設施包含殯儀館、公墓、納骨堂、火化場、樹葬區(璞真園)等設施,所轄土地面積約54公頃,服務範圍包含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及雲林縣部分地區,主要業務為協助民眾處理喪葬事項。本所殯葬業務與設施經多年變遷發展,在歷任市長之重視擘劃及相關業務同仁努力下,業已在嘉義縣水上鄉南鄉村現址營造一處具備人文關懷精神的綜合性殯葬專區,期能讓先人莊嚴安息,而後代子孫亦能在優雅環境中緬懷追思。
 
本所舊址位於嘉義市台林街,於民國89年遷移至現址,原機關名稱為「臺灣省嘉義縣嘉義市立殯儀館火葬場管理所」,民國71年6月30日經臺灣省政府七一府人一字第148368號令修正為「臺灣省嘉義市立殯儀館暨火葬場管理所」,嗣於99年8月30日奉嘉義市政府府行法字第0991101568號令修正為「嘉義市殯葬管理所」。

邇來由於民眾對於殯葬觀念逐漸轉變、環境保護意識的提升,原有殯葬設施亟需改善以符合民眾期待,有鑒於此,本所爰積極規劃各項設施的改善與更新,所有人員秉持廉能、專業的敬業服務精神,進行殯葬業務革新之研究及推動,以提供民眾最優質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