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進階搜尋
:::

常見Q&A


有關○○公墓用地申請解除林班地、土地登錄及無償撥用之疑義

發佈日期:100/10/28
有關○○林區管理處○○工作站函復略以請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備具相關文件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乙節,查72年11月11日墳墓設置管理條例公布施行前之既有公墓,基於法律不溯既往原則,無庸依墳墓設置管理條例第6條、第7條規定申辦設置手續。本案如經查明系爭土地為經主管機關列管有案之公立公墓者,則不需依殯葬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備具相關文件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反之,仍需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辦理。
(內政部93年8月13日台內民字第0930007479號函)
 
 
點閱數:175|最後更新:100/10/28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