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進階搜尋

火化場使用查詢


  1. 火化當日之火化順序,依照當日棺木進入火化場(並請隨同備齊火化許可證、骨灰罈),由火化場工作人員登記順序排定號次,即先到先火化原則。
  2. 因應爐具汰換施工,自112年9月1日起,單日火化數量最高32具(含外縣市最高4具),待爐具安裝完成後,恢復至原火化數量。
  3. 火化預定時間僅為參考,實際火化時間視大體解凍時間、體型差異及棺木材質等因素而略有不同。
  4. 自113年2月1日起至113年2月20日止,暫時放寬單日火化數量最高40具(含外縣市最高4具)。
亡者姓名標示綠色,表示線上預訂資料,尚未臨櫃完成租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