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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嗣漢張天師府道教會補助清寒民眾喪葬辦法

發佈日期:102/05/25
一、申辦單位:可由當事者親洽該會辦理
二、補助標準:新台幣伍仟元整(特殊個案除外)
三、申請期間:死亡一個月內
四、應備文件:
(一)由申辦單位填寫申請表一份
(二)清寒證明正本一份(村、里、鄰長或民眾服務社證明)
(三)新台幣伍仟元收據正本一份(項目請寫棺木乙式,另註明郵局帳號)
(四)死亡證明正本一份(勿超過一個月)
(五)戶口名簿或謄本影印本一份
五、請備妥文件郵寄或親洽中國嗣漢張天師府辦理。
 
相關檔案
張天師清寒補助辦法及申請表.pdf
 
點閱數:1,223|最後更新:102/05/25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