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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自主,環保追思~~回歸自然,綠蔭後人

發佈日期:102/07/08
清明掃墓祭祖有可能像踏青郊遊嗎?為推廣殯葬自主、鼓吹環保自然的殯葬方式,內政部呼籲民眾響應政府推動的樹灑葬或海葬等環保自然葬法,以「回歸自然、綠蔭後人」的環保理念為寶島塑造「節葬」與「潔葬」之新殯葬文化。例如臺北市富德公墓「詠愛園」樹葬區,該區祭祖民眾恍如置身花園休憩。在這裡,不會見到墓碑、不標記亡者姓名,先人骨灰就埋藏於美景之下,不但兼具樹灑葬、環保、景觀及生態復育功能,過世的親人能長眠於如詩畫般的優美環境中,也讓前來追思的家屬寬慰安心。
臺灣現已邁入高齡化社會,殯葬革新刻不容緩,推行環保自然葬也已是全世界葬式改革之必然趨勢。環保自然葬強調的是對環境的尊重,將火化後的骨灰藏納土中或拋灑於公園、綠地、森林、一定海域或其他適當場所,之後不做永久的設施、不放進納骨塔,亦不立碑、設墳。自92年至102年5月,我國公墓內可實施骨灰樹葬、灑葬之地點已增加至19處,至今服務近萬名民眾;另外,每年五月份由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縣攜手舉辦的「縣市聯合海葬」參加踴躍、頗受好評,歷年累計亦已有近千名民眾響應「回歸自然」之環保葬法。公墓外的環保葬除海葬外,另有所謂的骨灰「植存」。「植存」是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審酌社會環境等條件於公園、綠地、森林或其他適當場所劃定一定區域範圍實施。
內政部表示,會選擇環保自然葬的人,多是在世的時候就自主地規劃選擇身後殯葬儀式,讓家屬和提供殯葬服務的業者能瞭解並尊重意願辦理。根據統計資料,至民國99年遺體火化已達九成(90.04%),可見火化後將骨灰安置於納骨設施已成為民眾處理身後事的主要選擇,但如將火化後的骨灰以樹葬、灑葬或海葬等不留存骨灰之方式安葬,則可節約土葬或安置於納骨塔動輒花費數萬元甚至上百萬元不等之費用。另殯葬管理條例修正條文業於101年7月1日施行,未來將有效強化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的管理、加強生前契約規範、保障消費者權益、持續推廣環保自然葬法,以滿足民眾對殯葬服務多元需求的期待,使臺灣整體殯葬環境邁向更成熟的紀元。
「過世的親人環保葬後,如何追思祭拜?」這是多數民眾心中的疑問。?此,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網」提供了線上追思功能,讓民眾能透過虛擬網路追思祭拜祖先。也許仍有市民希望看到墓碑,藉以懷念過世者,但如今現代科技已解決這個問題,環保葬配合網路,所帶來的紀念價值遠遠超過傳統的掃墓方式,民眾多上網路追思勝過一年只去墳墓一次。
內政部於90年起推動環保多元葬,除透過編列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於公墓內闢建環保多元葬專區外,也持續運用大眾媒體向國人宣導。相關環保葬之地點及辦理情形等詳細資料,歡迎至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網」-「環保自然葬」專區瀏覽查閱。(網址:http://mort.moi.gov.tw/frontsite/cms/newsAction.do?method=viewContentList&subMenuId=902&siteId=MTAx)。

 
 
點閱數:189|最後更新:102/07/08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