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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月20日(一)起調整新冠肺炎大體處理管制流程

發佈日期:112/03/17
本所自112年3月20日(星期一)起調整新冠肺炎大體處理管制流程,恢復成一般大體處置流程-不分流,如依死亡證明書上「直接引起死亡之疾病或傷害」甲級原因註明新冠肺炎病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COVID-19)依下列規定辦理:
  1. 入館時依一般大體入館處理一樣以一層屍袋包覆,無死亡證明書者先冰存一般冷凍櫃且不得申請入殮換衣;甲級死亡原因確診亡者須冰存於特殊冷凍櫃,並於該區域入殮。
  2. 進火化場須棺木封膜,依一般程序排隊入場,勿須穿著防護衣及全程消毒。另有關特殊異味大體者(如臭屍),棺木須封膜入場。
  3. 調整為「於符合感染管制原則下,親友可瞻仰遺容,惟應佩戴醫用/外科口罩,並避免直接碰觸遺體」,因此不再提供透明視窗型屍袋。
  4. 嘉義市民新冠肺炎甲級死亡原因確診亡者可減免火化費。
 
 
點閱數:468|最後更新:112/04/06 08:57